湖南法治報訊(通訊員 龔安妮)把現金做成花束或禮盒送人,寓意“有錢花”“隨便花”!然而這看似浪漫的背后卻“暗藏玄機”。近日,永定區人民法院就審理了這樣一起案件。
2024年2月15日,被告人朱某根據上線指示,通過微信找到張家界市某鮮花店買花,并要求包裝10000元現金給“女朋友”驚喜。隨后朱某稱自己微信限額不能用微信支付,套出花店老板銀行卡號,將9999元轉至銀行卡內。花店老板取出現金包裝好后,喊跑腿送至朱某指定地點,朱某再將現金鮮花取出。
看起來是一次情人節的浪漫傳遞,然而事實上,這是一種新型的“洗錢”方式。轉入花店老板銀行卡的資金,來源于詐騙分子。朱某取到現金后,再換成火幣或U幣等虛擬貨幣,返還給了他的上線。
朱某單獨或伙同楊某、伍某一起,以類似方式半個月內連續作案5起,三人涉案金額共49998元。其中朱某從中違法獲利4800元,楊某違法獲利700元,伍某違法獲利1100元。
永定區人民法院經審理認為,被告人朱某、楊某、伍某明知是犯罪所得而予以掩飾,其行為已經構成掩飾、隱瞞犯罪所得罪。在三人共同犯罪中,朱某起主要作用,系主犯。楊某、伍某起次要作用,系從犯。三人到案后如實供述自己的罪行,自愿認罪認罰,并退還了部分贓款,可酌定從輕處罰。
綜上,法院依法判處被告人朱某有期徒刑一年六個月,并處罰金四千元。判處被告人楊某有期徒刑一年,并處罰金三千元。判處被告人伍某有期徒刑七個月,并處罰金二千元。對三人的違法所得均予以追繳。該案判決現已生效。
近期,社會上出現一系列以花店、蛋糕店等商戶為目標的新型洗錢方式,導致多人無辜變成洗錢“幫兇”。由于大多商戶此前做過類似的現金定制禮盒,認為是“市場流行”,于是放松了警惕,沒想到看起來是“預付款”,實際卻是詐騙分子的“贓款”,不少商戶銀行卡因此被凍結,造成一定經濟損失。
法官提醒:賬戶被凍結商戶要第一時間到銀行查明原因,保留好聊天記錄、交易記錄等證據,并及時報警,積極配合調查。如果確實并不知情則不涉嫌犯罪,如果商戶知情卻選擇協助對方“套現”“洗錢”等,即可能構成共同犯罪。
此外,廣大商戶要謹慎接收網絡訂單和大額線下訂單,規范收款流程,拒絕來歷不明的貨款,不隨意提供自己的銀行卡賬戶或收款二維碼,盡量通過公對公轉賬。如果對方以各種理由要求商家幫助其轉賬或者取現,一定要反復核實對方真實意圖,切莫因一時小利,成為詐騙分子洗錢的工具。
責編:王輝
一審:曾金春
二審:伏志勇
三審:萬朝暉
來源:湖南法治報